Monday 10 September 2012

我恋爱了

这篇的标题该写什么呢?我斟酌了许久。《我回来了2》还是《我又回来了》?前者有种王者回归,卷土重来的气势,好比好莱坞大片续集即将上映,锐不可当。这种的出场方式,最适合我不过了。但在迈入学院第三个月之际,我变得有些沉稳和低调了,还是选择后者吧。偏偏后者所带出的感觉又和前者相差十万八千里。颓废,好像再次战败归来寻求庇护,却也带有一丝丝的调皮,似乎回来要搞破坏作弄人了。这不像我,我不颓废,颓废不是我。至少在心理层面上,我一直保有努力上进美丽善良天真浪漫的童心。不管日子如何地以颓废收场,在我躺在床上闭上眼睛之前也坚信明天会更好。

内心挣扎的结果是另一个丝毫无关的标题诞生了。《我回来了2》就留给下次吧。

我在那里的日子,基本上是不错的,有目标的生活就是有目标地生活(大家都会认为我过得不错是因为有了妳,对没错)。有时一鼓作气马不停蹄地读了很久的书,满有成就感,但这样子真的很累,第二天就懒懒散散地度过了。如何充分利用我的时间是我一直寻求的。我可以充分利用一天,但只是一天而已。我不像有些人,可以呆在桌前二十四小时,有时怀疑他们是不是把胶水涂在椅子上。长期地精神紧绷和和时间赛跑,我会因体力不支而休克。

其实,呆在桌前二十四小时的还有另一种人。他们昼夜不分地打游戏机,上课前翻翻课本却懂得比你多。你会很想翻桌子,但我尽量不去羡慕他们的天资。从何时起,勤能补拙成为了我座右铭之一。虽然如此,一直认为自己聪明绝顶的我还是会继续自我感觉良好。

我就像一个甘榜冠军,在家乡舞台发光发热,到了大城市里所有的光芒都被更亮的遮盖。不过,一个甘榜冠军已经成为了国民英雄,下一个传奇正在缔造中。

写到这里激情澎湃,差点忘了今天的主题。

快两个月了,我还没正式介绍我的女朋友耶,真的很对不起广大的读者群。我妈肯定不会很高兴。她总觉得我不应该公开让别人知道。她觉得我是在刻意宣传。总之,她非常不满大家在处处谈论这件事。我说我只是通知圈内特别特别好的朋友们而已,如果不说一声后果会惨不忍睹。现在写这一篇,应该会让妈妈暴跳如雷的,但切忌我绝不是在作宣传。我说过了,我写部落格的最初目的就是纪事,把我生活的各个层面记录下来,除了让自己晚年回首当年,也供后人细细考察。所以,这一篇是基于这个崇高神圣的目的写的。

她,姓洪,名欣昀。不久前我才在部落格写错她的名,真是的。算起来,我们同窗三年,说过的话也不多过十句,印象中她是非常斯文安静的女生。从来不认为她会是我的女朋友,一、点、都、没、有。她说刚认识我时觉得我很讨人厌,太“花样”了。怎么十个有九个在我们相识时都讨厌我啊。

真正认识妳应该是今年六月中吧。还记得我刚考完亚细亚奖学金的测试,我们一行人到理查西餐厅吃晚餐。当时少芬姐提出了一个无聊的游戏:猜猜谁拨电话给我。少芬姐要求每个人把答案写在纸条上,然后要求我饭后揭晓谜底。我一贯的保持帅气的神秘感,最后谜底没正式揭晓,但我知道大家都猜中了除了少芬姐。妳也挺聪明的,在我通电话时拨电给和我通电的人,在我以为快要露脚时她的电话竟然接得通。哈哈。

过后大家继续哈拉哈拉,提起最近大家都写起部落格来了。少芬姐的第一届部落格大赛还是遥遥无期。妳原来也有个部落格啊。不知怎么,我对妳的部落格很好奇。最后总算给我找到了,妳所写的东西也太……气质了吧,感觉不一样。不过说真的,妳放的照片不像妳。开始留言妳的博文,开始和妳聊起天来……开始……开始……

不确定是不是那时候喜欢上妳了,或许有一点,但当下只知道我有一个人要等,一直都有。有些人,明知等不到,你还是愿意任凭风吹雨打地等。直到另一个人为你遮伞。

到了泰莱,由于婉婷大姐一贯对我忽冷忽热,我也懒得和她说话了。而她又最喜欢找石头说话,我只好找妳聊天。当时只是觉得多了一个能交心的朋友,妳对我的好,我不想自作多情,然后自作自受。直到有一天婉婷大姐问我是不是喜欢上妳了,我才想想这个可能性。该继续等呢,还是走下去。

那一天,妳要我陪妳留校。那一天,妳在我的手机签下了美丽的名字。那一天,我延后的问题让妳失落。

或许不再需要更明确的暗示,我却一味说服自己不要想太多。可能有些恐惧,可能觉得都等了这么久了。石头说得没错,其实我感到内在和外在的压力。虽然石头用了许多的专业术语为我进行辅导,但他最后说他没经验让我质疑他的可信度。

QQ心底最深处还是保有那份对她的爱,我也该让她慢慢沉淀了吧。原来,最后慢慢消失的不是我,而是她。

最后的最后,我选择了妳,然后故作潇洒地挥别过去,并开始谱写后青春期的诗。


感恩有妳 。XD


You have me to walk you down the road.